2005年8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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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约型社会需要政府官员率先垂范
周义兴

  “我家也是上海百万节约家庭中的一个,也要做好节约。”与平日在文件上签字不一样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韩正昨天在由五好家庭发起的“上海家庭节约倡议书”上签名,这个签名体现了“市长”与“市民”的双重身份。随后,他与其他市民一起接受了家庭节约培训(据8月15日《青年报》)。读了报道,笔者作为一个市民在为韩正市长此举叫好的同时,也对节约型社会中的政府官员充满着进一步的期待。
    众所周知,中国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,是一个人均资源相对较低的国家。所以就像上述“上海家庭节约倡议书”中所提倡的,“节约每一滴水,珍惜每一度电”应该成为每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为,想这也是正在全国开展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宗旨。因而就此意义说,市长作为地方的行政首长,同时又是一个市民,其参与社会的家庭节约签名活动肯定是一件好事,同时也是其作为政府官员的应尽义务。但如仅仅止于此,还是不够的。
    因为从政府官员与公民的关系看,由法定的政府权力所决定,任何一级的政府与官员都拥有一定的管理社会的公权,而这种权力又是来源于社会公众的委托,所以只有当这种权力的运用符合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时,才可以说这样的权力是正当的。然而对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而言,由于政府以及官员拥有相当的社会公共资源配置权力,所以其有关权力的使用,以及如何使用,不但关系到是否符合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的要求,同时也由公权的天然性质决定,其对整个社会风气有着相当的示范和指导的影响力。因而在此前提下,就上述的韩正市长签名之举,尽管在市民眼里市长的签名也是一种好的姿态,而接下来政府准备以怎样的行为来参与节约型社会的建设,对此,公众似乎在目前还不能知晓。而这,是否也是政府与官员在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之时,首先应该解决、首先应该作出表率的事?想结论也同样是不言而喻的。
    所以笔者认为,面对全国范围内的节约型社会建设,当然要有待于全民的积极参与。但从社会与政府的关系看,似乎政府自身首先应该率先垂范,应该在行为上有所表现,且这种行为还应该是能让社会公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为。相反,如果社会公众看到的仅仅只是一个表态而没有公开的行为,那给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影响也许很可能会是负面的。当然这不仅仅只是对上海而言,应该说对其它地方政府也有着同样的意义。而这,也应是公众对政府与官员的期待,同时也是笔者为何要说:节约型社会建设需要政府率先垂范的原因所在。